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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族文化论
黄有福/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会长
我们之所以把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誉为文化世纪,那是因为人类社会的核心性质即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由钢铁、能源、资本等物资资源转化为知识、教育、研究开发等文化资源。20世纪80年代开始掀起的新的全球性文化热,在21世纪开始形成新的以文化为中心的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之范式。在150余年历史进程中,朝鲜族成为我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朝鲜族在21世纪可以选择的生存战略就是持续创造出新的民族文化并把它共享下去。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群体成员共享的行为、思想和感觉的方式及其产品。朝鲜族文化也就是朝鲜族群体成员共享的文化。朝鲜族文化的认同性(identity)与朝鲜族民族认同性有着直接的关联。
一、文化的概念与性质
要谈论文化首先要搞清文化的概念。文化的概念是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石。由于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研究的核心对象是文化,所以文化的概念一般由民族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着力研究。民族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们至今尚未就“文化”的定义达成共识。1952年,两位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阿尔佛雷德.克罗伯(Alfred Kroeber)和克利得.克拉克洪(Clyde Kluckhohn)为给“文化”下一个能让大家首肯的定义,专门组织研究人员系统检索当时的文献,撰写出一部书名为《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性评述》的专著。他们综合并分析了当时各门科学著作中的有关“文化”的175个定义之后,自己给“文化”下了综合性定义,但他们的定义最终也为诸多定义增添了新的一种定义 [1]。
文化的定义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在古代西方“文化 (culture)” 意为 动物的饲养、农作物的栽培、宗教的崇拜有关。但是从16世纪到19世纪,文化广泛适用于通过学习取得的个人的人格与习惯的进步、向上。在产业革命过程中文化适用于精神的发展,以区别于基础结构。到了19世纪末,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文化逐步适用于传统与日常生活,容纳到“民族文化 (national culture)”、“民俗文化(folk culture)”等概念之中。
现在,“文化”一词使用于在3种通用的概念之中。
1)指个人或群体以及社会的知识的、精神的、美学的发展。
2)指一定范围的知识性、艺术性活动及其产物(电影、戏剧、美术等)。
3)指一个民族、集团或社会的活动、信仰、习惯等整体的生活方式。
第3个概念是大多数文化人类学家首肯的对文化的核心解释。文化不仅仅是存在于高级艺术或西欧“文明”之中的,而应该是到处普遍存在的。现代文化人类学的奠基人英国的爱德华.泰勒(Edward. B. Tylor)在《原始文化》(1871)中提出了“文化或文明,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所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合整体。[2]” 这一具有权威性的定义。
虽然对文化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有关文化属性的解释文化人类学家的见解相当的一致。
1)文化是共享的。 (Shared)
2)文化是后天习得的。(learned)
3)文化是积累的。(accumulation)
4)文化是整合而成的。(system)
5) 文化是不断变化的。(change)
我们在谈论文化时,不应该抛开文化的属性去夸夸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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