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同志逝世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沉痛宣告: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原总理,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9年7月22日23时1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李鹏同志1928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他出身革命家庭,幼年时父亲英勇就义,少年时期受家庭影响,主动接受革命思想,立志投身革命事业。1941年3月,他到延安参加革命工作,接受革命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194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他响应党组织号召奔赴前线,历任晋察冀电业公司技术员,哈尔滨油脂厂协理、党支部书记。1948年9月,根据党组织安排到苏联留学。1955年回国后,他主动要求到基层工作,历任丰满发电厂副厂长、总工程师,东北电业管理局副总工程师、调度局局长,阜新发电厂厂长。1966年至1979年,历任北京供电局党委代理书记、革委会主任,北京电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但他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进行斗争。1979年4月起,历任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华北电业管理局党组书记,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他创造性地贯彻党中央“电力要先行”战略,提出电力适度超前发展,推动我国在电站建设和电力生产、电网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是我国电力工业的杰出领导人、核电事业的重要开创者。1983年6月,李鹏同志任国务院副总理,1985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上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他分管能源、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等工作,参与研究“七五”计划能源交通方面的发展方针,推动建立综合统一的交通运输体系和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加快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步伐。1987年11月,李鹏同志在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同月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代总理。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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