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家住珲春市靖和街的王先生到银行取现,可将银行卡插入取款机后却发现,卡内17210元钱全部不见了。到柜台查询得到同样的结果,王先生报了案。据办案民警了解,王先生的银行卡既没有丢,也从没办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业务。经调取该账号资金流转,发现该笔钱于3月5日被王先生用自己的微信账号分5次转出。可王先生却称自己不知道微信是什么东西,而且一直用的是普通的非智能手机。
没有丢银行卡,没有网银,也没有手机银行,不用智能手机,钱却被自己不知道的微信号转走?民警初步判断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同时,民警很快掌握了接受转账的5个微信号的注册身份证、登记姓名等信息。经王先生辨认,其中一名叫小刚(化名)的人系自己朋友的儿子。3月10日,在珲春市某旅店内,小刚被警方抓获。经审查,小刚交代,王先生于3月初到珲春市探望小刚父亲,并小住了几日。平时也没什么外人,王先生把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随便往桌子上放。一日午睡时,小刚从王先生的非智能手机里抽出手机卡插到自己的手机里,并用该手机号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看到王先生的银行卡也在桌子上放着,便将银行卡和该微信号进行绑定,在尝试着给自己微信号发送了一个10元微信红包后,小刚见银行卡内还有1.7万余元钱便临时起了贪心。随后,他通过该微信分4次将17200元转给了自己的4个好朋友,得手后又把手机卡换回王先生的手机中。后来,他联系4名好友把钱转到自己名下据为己有。
目前,犯罪嫌疑人小刚已被刑拘。
华股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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