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双减”工作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2〕15号)及《州教育局关于全州中小学校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州拟于2022年暑假期间,在全州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托管服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假期托管服务是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减轻家庭负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的民生实事。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条件允许、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坚持“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好暑假托管服务工作。
二、服务对象
暑假托管服务对象主要为城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中确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乡镇学校可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决定是否组织开展。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托管服务的群体。
三、服务时间
原则上义务教育学校托管服务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8月26日,为期5周;普通高中学校托管服务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26日,为期4周。每天的托管服务时间可由各县(市)、各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学段特点、上下班时间等弹性确定,双休日和节假日不组织实施。托管服务期间有午餐需求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协调,午餐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服务内容
暑假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主要包括提供学习场所,指导学生完成假期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帮助学生解决“跟不上”“吃不饱”的问题;开放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满足不同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学校每天至少要安排2课时的非学科类课程(体育艺术类、劳动技能类、社会实践类、科学实验类等),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坚决不允许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五、服务办法
暑假托管服务应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假期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在学校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托管服务学生名单。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拒绝或变相拒绝学生参加假期托管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保障机制。要认真总结寒假托管服务工作经验,不断丰富托管服务内容,制定完善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确保假期托管服务平稳、有序、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市)、各学校要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暑假托管服务应急预案,全链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定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师生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健康、校园安全和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吉教联〔2022〕14 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尽快研究确定托管服务收费标准和教师补助标准,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政策。暑假托管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据实结算、列支,结余留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市)、各学校要将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和正确解读假期托管服务有关政策,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制或变相强制、拒绝或变相拒绝学生参加假期托管服务、组织集体补课和讲授新课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学校或教师要严肃追责问责。
延边州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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